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抽穗前20天或发病初期施药,每亩按推荐剂量兑水30公斤后搅
拌均匀常规喷雾。
2.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预防和治疗双重功效,具有良好的内吸性,很容易通过根部
或植物表面吸收并在植物体内传导,可防治水稻纹枯病,持效期较长,
耐雨水冲刷。 |
注意事项 | 1.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中等毒性,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体,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用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4.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
染的皮肤。
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
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应贮存于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远离明火及儿童,并加锁。
2. 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