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飞虱低龄若虫始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性杀虫剂,兼具渗透、胃毒和触杀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2.使用本品应采用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上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赤眼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将残液倒入河塘等水体中,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对水体造成污染,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不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 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误服:应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