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该产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使用期为28天,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使用期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性,在植物表面滞留时间短,容易被吸收而进入植物组织,对甘蓝蚜虫和水稻的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避免与强碱物质混用。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
4、在开花植物开花期、蚕室、桑园、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以及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止使用,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池塘、荷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5、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6、使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2、皮肤溅药: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3、眼睛溅药: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如果吸入者停止听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5、不慎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治疗。6、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在装卸、运输、贮存过程中,要严防药液泄漏。2、本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处,并远离火源或热源。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4、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存放。5、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0℃或高于35℃。6、产品堆码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7、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