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盛期喷雾1次。使用本品后的水稻至少要间隔14天才能收获,每季最多施用2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刺激烟碱乙酰胆碱受体,影响害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神经突触,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品对鸟类、蜜蜂、家蚕有毒,对赤眼蜂有风险,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鸟类保护区、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请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尚无相关报道。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 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 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 2.本品应贮藏在常温、避光、干燥、通风处。 3.贮藏时应注意防火。 4.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