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按推荐用药量,1比2~3倍兑水,药与种子以1:100-150的比例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精甲霜灵、咯菌腈、嘧菌酯复配而成,杀菌谱广且持效期长,用于种子包衣处理可有效防治水稻恶苗病、立枯病等病害。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面罩,防渗手套,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等防护用具。3.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5.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随意丢弃。6.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高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15-20分钟。必要时请医生诊治。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轻柔地冲洗15-20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4.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和动物饲料放在一起贮存和运输。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储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3.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