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掌握在水稻稻瘟病发病前或初期第一次施药,间隔7天左右施药一次,
根据病情发生轻重,可连续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咪鲜胺与三环唑混配而成的农用杀菌剂,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喷雾要均匀周到,以保证产品防治效果;避免高温条件下施用,否则容易产生药害;防治穗茎瘟时,第一次用药必须在抽穗前。3.勿与其它强酸或强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影响效果。4.本品对蜂、蚕、鱼等水生物有毒,施药时,应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 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