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充分摇匀本品后,将本品加三倍或四倍水稀释后,立即进行种子包衣,既可机械包衣亦可人工包衣。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内吸型杀菌剂,可用于防治小麦全蚀病、散黑穗病。 |
注意事项 | 1、 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
2、 禁止在荷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械。
3、本品为固定剂型,不能加其他农药和肥料,以免引起药效或毒性变化。
4、包衣后的种子不得食用和不得作为饲料。
5、播种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有毒种子。
6、包衣后的种子不得摊晾在阳光下曝晒,以免发生光解影响药效。
7、本品严禁田间喷雾使用。
8、本品有毒,使用时应穿戴防毒用具,不得抽烟进食,使用后用肥皂水洗脸、手和裸露的皮肤。
9、被包衣的种子应为精选后的良种。
10、不能与碱性农药、铜制剂混用。
1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本产品对鱼及水生物有毒,切忌污染鱼塘、水池。
12、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3、严格按照标签内容使用本剂。
1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皮肤无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储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