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注:1.本品应于水稻、马铃薯播种前对种子包衣,注意包衣均匀。2.包衣后的种子晾干播种,请勿喷雾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触杀型杀菌剂,用于种子处理,可防治种子带菌及土壤传染的真菌病害,对水稻恶苗病和马铃薯黑痣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物质混用,供包衣的种子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的良种。
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渗手套和面罩或护目镜;施药期间不可吃食物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洗澡,彻底清洗防护用具,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4. 鸟类保护区禁用,播后必须覆土,严禁禽畜进入。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有轻微刺激性。 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携标签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粮食、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