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施药,全株均匀喷雾,如虫害发生情况严重可适当增加药剂使用量。
2.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对水稻二化螟具有较好的防效 。在推荐用量对作物安全,不易产生药害。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属胃毒和触杀性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使用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