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防治水稻二化螟应于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视天气、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施药一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两种不同作用机理的有效成分阿维菌素和甲氧虫酰肼的混配制剂。阿维菌素是一种具有杀虫、杀螨、杀线虫活性的十六元大环内酯化合物,由链霉菌中灰色链霉菌Streptomyces avermitilis发酵产生的杀螨杀虫剂。甲氧虫酰肼属于二芳酰肼类昆虫生长调节剂,蜕皮激素类杀虫剂,二者混用具有触杀和胃毒的作用且速效高、持效期长,二者混配,对防治水稻二化螟有显著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用。
3. 本品对水蚤、家蚕剧毒,鱼类、蜜蜂高毒,鸟类、藻类、蚯蚓低毒,天敌赤眼蜂低风险性。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慎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使用过的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其它的农药。
5.施用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施药中禁止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
6.丢弃的包装物等废弃物应避免污染水体,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包装物或废弃物。
7.孕妇、哺乳期的妇女、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刺痛、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抽搐、惊厥、昏迷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不可引吐,并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2.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