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稻瘟病发病初期施药,按推荐使用剂量每亩兑水900公斤左右,对水稻茎叶进行均匀喷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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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个新颖的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的内吸性杀菌剂.,具有杰出的治疗、渗透作用和抑制孢子形成等特性,并系统地分布在非原生质体。在叶面施用时防治稻瘟病效果极佳,且持效显著。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苯氧酰胺杀菌剂,注意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交替使用一缓解抗性的产生,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2、本品对鱼类有毒,稻田养鱼区不得使用。
3、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剩余药液和清洗施药器械等所产生的污水切忌倾倒入湖泊、河塘及其他水源,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
4、施药时应穿护护服,戴防护眼镜、手套等,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孕妇、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或交由专门收集处理部门,不可他用,也不要随意丢弃。
7、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
急救措施:若本品沾到皮肤上,用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不慎或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者,不要引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对症治疗。由于该药有迟缓发作的可能性,因而必须对误服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动物饲料等放在一起贮存和运输。 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远离火源或热源。 3.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4.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