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空气中形成的粉尘具有易燃性,因此,因避免本品形成粉尘。如遇明火,可引发粉尘爆炸。2、切勿在操作现场饮水、进食、抽烟,若需饮水、进食、抽烟前,应先用肥皂洗手、洗脸。3、操作本品时应注意人员安全防护,穿防护服和戴面罩,避免药剂接触皮肤和眼睛。4、本品对鱼类有毒,在清洗器具时,不要污染水塘、水沟和河流等水体。5、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无典型中毒症状,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
中毒急救: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送医就诊。
误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如果仍然感觉不适,送医就诊。
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呼吸停止,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