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1次,兑水后均匀喷雾;在豇豆豆荚螟幼虫孵化初期施药1次,兑水后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低毒杀虫剂,以胃毒作用为主兼触杀活性,通过干扰钠离子通道从而导致害虫麻痹而死亡。施药后害虫立即停止取食,对作物保护性好,耐雨水冲刷。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家蚕、水生生物有毒,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药械后的废液应引入废水沟中,避免污染河流和其他水源。鸟类保护区域禁用。
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不慎将药剂粘到皮肤上,立即脱掉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及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严重者,请就医;
2.对眼睛有刺激性,如将药剂溅入眼睛,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的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有不适感觉,请就医;
3.误吸,将患者移至通风良好、空气清新处,必要时,请进行人工呼吸,并就医;
4.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