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于黄瓜移栽存活后灌根,或移栽前1-2天浇灌移栽沟。
2. 每亩按以上制剂量兑水750千克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有机磷类杀线虫剂,主要作用方式是抑制线虫的乙酰胆碱酯酶活性,具有触杀与内吸传导双重作用。产品杀线虫效果不受土壤条件(台湿度、酸碱度和温度)的影响,可有效防治黄瓜根结线虫的发生。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黄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及其他裸露部位。3. 噻唑膦需与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4.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6.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等,就医。溅入眼睛,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误吸后,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就医。无特殊解毒剂,误服后即刻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