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接触本产品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用品,生产操作时应有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手套等,同时保持空气流通,避免与眼睛、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2.操作时禁止吸烟、饮水、进食;操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3.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后进行操作。小量泄漏: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有资质的公司或机构对液体和固体污染物进行焚烧处理。4.该物质发生火灾,请使用二氧化碳、化学干粉或水做为灭火剂.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轻微可恢复。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携此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误吸: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症状持续,携此标签送医诊治。解毒剂:无特殊解毒药,由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运输时应由毒品专用车运输,不可倒置,轻装轻卸,防止破损。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