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水稻纹枯病发生前或初期施药,应喷雾均匀。2. 注意与其他杀菌剂轮用,防止抗药性的出现。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新型含氟苯甲酰胺类杀菌剂氟醚菌酰胺和三唑类杀菌剂己唑醇复配而成,具保护与治疗作用。氟醚菌酰胺作用于真菌线粒体呼吸链,抑制琥珀酸脱氢酶(复合物II)的活性从而阻断电子传递,抑制真菌孢子萌发,芽管伸长,菌丝生长和产孢;己唑醇通过破坏和阻止病菌的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导致细胞膜不能形成,使病菌死亡。本品对水稻纹枯病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 本品对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一定毒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并更换衣物。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该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立即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