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使用前先密闭需要熏蒸的场所,连接专用皮管,将本熏蒸剂施放入熏蒸空间,保持密闭状态一定时间后开启封闭、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应用于防治土壤根结线虫、原粮仓储害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属中等毒,对皮肤、眼睛和粘膜有较强的刺激性,人、畜急性大量吸入会有生命危险,应注意相应的防护;
2、若遇到高热容器内压力增大,有开裂和爆炸危险;
3、使用场所禁止人畜逗留;
4、熏蒸场所经充分通风散毒后方可再次进入;
5、使用后及时清洁暴露部位皮肤;
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7、蚕室桑园附近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高浓度吸入:立即脱离污染区,移至空气新鲜处,解开领口,保持呼吸道畅通,并注意保暖。呼吸困难者应给输氧,如呼吸停止要进行人工呼吸的,同时立即送医院抢救。建议注射苯巴比妥钠和硫贲妥钠进行治疗,以控制痉挛发作缓解症状,并注意防治脑水肿和防护肝、肾。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彻底后,并注意保暖,有灼伤,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储罐、气瓶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防潮、防雨淋,库房内温度不宜超过40℃。
搬运时轻装轻卸,严禁甩施,防止钢瓶及附件瓶阀等损坏。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物品等混合贮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