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甘蓝小菜蛾幼虫发生初盛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敏感作物上 |
产品性能 | 本品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其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还有一定的渗透性。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4.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峰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请医生诊治,如患者出现窒息,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