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稻飞虱低龄若虫期或卵孵化盛期用药,注意喷雾要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2、配药时先将推荐剂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新烟碱类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它可以干扰昆虫神经系统正常传导,从而使昆虫兴奋,全身痉挛、麻痹而死。经试验证明,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 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 2 次。
2、使用本品应注意安全防护,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施药后要将器械清洗干净。
3、使用时应远离蜂场、蚕室等地区。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施药后将器械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蚕室与桑园附近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6、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到不适,立即停止工作,并携标签就医。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洗胃时,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可考虑给服活性炭和硫酸钠, 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水源与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