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为水稻纹枯病、稻瘟病发病初期,每隔7~10天左右施药一次,连续施药2次左右为宜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氟环唑与咪鲜胺复配而成的杀菌剂,氟环唑属三唑类杀菌剂,其主要作用机理是抑制甾醇生物合成中C-14脱甲基化酶,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咪鲜胺为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病菌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达到杀菌效果,具有预防、保护、治疗等多重作用,对子囊菌和半知菌引起的多种病害防效较好。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纹枯病、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且对供试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可与碱性、强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鱼、蚕、水蚤、藻类有毒,对赤眼蜂有风险,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