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为玉米3-5叶期或杂草2-4叶期,请尽量较早用药,效果更佳。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玉米田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由两种不同作用机制的除草剂混配而成,对玉米田的大部分一年生阔叶杂草和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请勿将本品与任何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混用或间隔7天内使用。
2.后茬种植甜菜、苜蓿、烟草、蔬菜、油菜、豆类需先做试验后种植。一年两熟制地区,后茬作物不得种植油菜。
3.本品不得用于玉米与其它作物间作、混种田。
4.蔬菜、豆类、小麦、水稻、花生、甜菜、油菜、苜蓿、杨树、桃树等浅根系树木等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
5.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地下水及饮水水源地禁用。
6.施药人员施药时必须戴防护口罩、眼镜、穿长衣长裤。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若不慎发生吸入,应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若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若不慎误服,不能引吐,应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尚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3.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