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四聚乙醛具有触杀、胃毒作用,蛞蝓接触四聚乙醛后会分泌大量黏液,螺体脱水,黏液细胞损坏(不可逆),进而中毒死亡。本产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生产操作: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透气型防毒服,戴防化学品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进食、饮水。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2.开启包装物时使用合适的安全防护用品。3.设备检测时应穿工作服、戴手套、应戴眼罩和面罩,在安装时应戴防尘口罩。4.灭火紧急措施:一旦失火,可用二氧化碳、干粉、泡沫或砂土做为灭火剂。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消防防护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等,在上风向灭火。出口应始终保持清洁和畅通,必要时采取堵漏或隔离措施,预防次生灾害扩大。5.泄漏处理措施:小量泄漏: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运至废物处理场所。被污染地面用肥皂或洗涤剂刷洗,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防止泄漏到水源或下水道。如泄漏量无法控制,请拨打“119”报警,请求消防专业人员救援,同时要保护、控制好现场。6.对鸟类有毒,禁止在鸟类保护区、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生产操作。7.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8.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 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误 服:应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和较低温度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