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杂草株高15—20厘米高时进行茎叶喷雾,每亩兑水30—50千克,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具有触杀和内吸作用的灭生性除草剂,除草活性较高、速度较快。属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严重抑制,达到除草目的。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兑水稀释时要充分搅拌均匀。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喷雾器具使用后要反复清洗干净。洗涤水不得乱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敏感作物的药害。2、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配药及施药时,应戴手套,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施药后应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为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无明显中毒症状。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本品无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