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小菜蛾低龄幼虫期用本品兑水均匀喷雾,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与苯甲酰脲类昆虫生长调节剂复配的杀虫剂,对昆虫具有胃毒和触杀、熏蒸作用。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
2、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有毒,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3、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4、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最易发生药害。
5、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
6、为减缓病(虫)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农药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全身无力,头昏、呕吐、出汗、腹泻、腹痛、抽搐、呼吸困难等。
急救:1、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切勿吞服,如误服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1]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3]误服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闪点32.9℃,属于易燃液体,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