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选择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按推荐使用剂量每亩兑水30-50公斤,对茎叶进行均匀喷雾处理,药液要用干 |
产品性能 | 草铵膦属膦酸类灭生性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非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可以导致植物体内氮代谢紊乱及铵的过量积累、叶绿体解体,从而光合作用受抑制,最终导致杂草死亡。本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2施药后5天请勿割草、放牧、翻地,且施药后一段时期内不能种植其它农作物。3本品对家蚕中等毒,桑园附近慎用。4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剩余药液和清洗施药器械等所产生的污水切忌倾倒入湖泊、河塘及其他水源,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工具。6施药时应穿护服,戴防护眼镜、手套等,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7孕妇、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若本品沾到皮肤上,用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者,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存放在通风、阴凉、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混放;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等。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