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为原药,仅限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产品性能 | 本品系沙蚕毒素广谱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在强酸强碱下水解为沙蚕毒素,本品为原药,仅限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废弃处置方法: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2.操作注意事项:防止粉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3.灭火方法及灭火剂:水、泡沫、干粉等。4.泄露处理措施: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6.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较敏感。7.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 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