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盛发初期、观赏月季(保护地)介壳虫低龄若虫发生始盛期,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噻虫嗪和噻嗪酮复配而成,具有胃毒、触杀、内吸活性,可选择性抑制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进而阻断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传导,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使若虫蜕皮畸形或翅畸形而缓慢死亡。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稻飞虱、观赏月季(保护地)介壳虫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 本品不可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水蚤、家蚕、蜜蜂、赤眼蜂毒性高,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养蜂场所和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4.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