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棉花自然吐絮率达到40-60%左右时,每亩对水30-40公斤全株均匀喷雾处理,10天开始脱叶,吐絮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药剂被棉花吸收后,可及早促使叶柄与茎之间的分离组织自然形成而落叶。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一次。2、本品是一种接触型脱叶剂,施药时应对棉花植株各部位的叶片均匀喷雾,使植株叶片充分触药,已达到预期的脱叶效果。3、施药时不宜早于桃开裂率低于60%,以免影响产量和质量。4、施药注意气温变化,用药后3-5天内最低气温不低于12℃,有利于药效的发挥,一定要避开强降温期施药。5、施药注意不要飘移到邻近作物,以免产生药害。6、开花植物花期禁用。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河流等水源。禁止在荷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7、施药时应戴好防护用品,施药人员施药时必须穿戴防毒口罩、眼镜、穿长袖上衣、长裤鞋、袜等;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等;工作后肥皂彻底清洗手、脸和漱口。有条件的应洗澡。被农药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药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2、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皮肤一旦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是,就医。如误服,不要催吐,立即带标签就医,使病人静卧勿动,请医生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防雨处。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依然、易爆等物品同贮同运。2、运输时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运输确保不损坏、不倾倒,防高温、雨淋。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