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对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两种杀菌有效成分混配而成,具有内吸性,持效期较长,用于预防和治疗水稻纹枯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使用时施药时穿戴好防护用品,不可饮水、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蜜蜂、鸟类、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该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 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应立即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干净。误服则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请医生对症诊治,无专用解毒剂。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且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