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苹果树 斑点落叶病 889-1333倍液 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两种杀菌有效成分混配而成,兼有内吸性和较长持效性,用于预防和治疗苹果树斑点落叶病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2.施药时,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所用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废弃包装物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2.本品应贮藏在常温、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3.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40℃;4.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5.贮藏时应注意防火。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