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为非耕地杂草生长旺期。使用时应尽量避免药液飘移,以免对周围的作物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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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为广谱灭生性除草剂。传导性较强,通过杂草的绿色部位吸收,传导至全株,阻碍植株的光合作用导致死亡。内吸性较强,不仅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而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很强,能达到一般农业机械无法达到的深度。对天敌及有益生物较安全。用于非耕地杂草的防除。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宜与其他除草剂混用,以免降低活性,影响药效。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