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玉米3-5叶期、杂草2-4叶期茎叶喷雾处理,每亩对水15-30升。
施药时请避免雾滴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具有独特作用机制的玉米田苗后早期茎叶处理除草剂,本品具有作用速度快,用于防治玉米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2.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等。配药及施药时,应带手套、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4.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或在河塘中洗涤喷雾器械,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
5.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闭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中。
6.请勿将本品与任何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混用或在间隔7天内使用,请勿通过任何灌溉系统使用本品,请勿将本品与悬浮肥料、乳油剂型的苗后茎叶处理剂混用。
7.本品中已含有助剂,使用时无需再加入其他助剂。
8.如遇毁(翻、补)种,只可补种玉米,补种后请勿再施用本品。
7.正常气候条件下,本品对后茬作物安全,但后茬种植甜菜、苜蓿、烟草、蔬菜、油菜、豆类需先做试验,后种植。 一年两熟制地区,后茬作物不得种植油菜。
9.本品不得用于玉米与其它作物间作、混种田。
10.本品对豆类、十字花科作物敏感,施药时须防止飘移,以免其它作物发生药害。
11.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12.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急救措施:1、如药液溅入眼中,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后,请医院治疗。
2、如药液溅到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换衣服。
3、如误服,请立即携标签请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4、如误吸,请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正常贮存条件下将本品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避光、通风好之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管。远离火源或热源,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