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按推荐使用剂量每亩兑水30-50公斤,对杂草茎叶均匀喷雾处理。2、大风天或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灭生性茎叶处理除草剂,属于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可以导致植物内氨代谢紊乱,叶绿体解体,光合作用停止,最终导致杂草死亡。本品主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喷雾时应该注意防止药液漂移到邻近作物上,以避免产生药害。2、施药后5天请勿割草、放牧、翻地。3、本品对家蚕中等毒,桑园附近慎用。4、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剩余药液和清洗施药器械等所产生的的污水切忌倒入湖泊、河塘及其他水源,避免对环境中其他生物造成危害。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工具。6、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等。7、孕妇、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急性中毒常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头晕等症状。2 若吸入、中毒立即移离现场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皮肤污染或眼睛溅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不慎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和运输时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热源或火源;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