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用于适宜施药时期为水稻稻飞虱若虫盛发初期、观赏玫瑰蓟马若虫盛发初期,施药1次,喷雾时应注意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第二代新烟碱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抑制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进而阻断昆虫中枢神经系统正常传导,使害虫中出现麻痹导致死亡。对水稻飞虱、观赏玫瑰蓟马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水稻、观赏玫瑰的生长及周围非靶标生物无不良影响。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家蚕、赤眼蜂毒性高,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养蜂场所和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在喷洒农药前及时通知养蜂者;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