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稻飞虱若虫盛发期使用,对水稻整株均匀喷雾一次,施药时田间保持5-7厘米的水层,施药后保持3-5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毒死蜱和噻嗪酮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毒死蜱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噻嗪酮可以抑制昆虫几丁质的合成、干扰昆虫新陈代谢,从而导致昆虫死亡。 |
注意事项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4.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液禁止排入河塘等水域。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6.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皮肤沾药: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误服:立即携本标签就医对症治疗,解毒剂: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