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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阿维·丁虫腈(pd20161087)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6/8/30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阿维·丁虫腈pd20161087有效成分信息
阿维·丁虫腈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10-15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在幼虫孵盛期施药最佳,喷雾要求均匀周到。结合当地植保部门指
导,合理用药。2. 大风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生物农药阿维菌素和丁虫腈配制而成的低毒杀虫剂,具有较好的触
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用于防治甘蓝上的小菜蛾。
注意事项
1. 避免在烈日、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施药。2. 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
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3. 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
服,不饮食、不抽烟。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4.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5. 使用完毕后
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6. 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1次。7. 为减缓虫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8.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9. 孕妇、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10. 用过的包装不得随意丢弃,也不可作他用,应妥善处理。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呕吐、流涎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就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贮在阴凉,通风,干燥处及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热源或火源,不能与食品、饲料、日用品、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