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每亩兑水量为30-40公斤。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非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具有一定的传导性,可被杂草绿色组织吸收。杂草受药后数小时即开始枯死。药液对成熟和棕色树皮无不良影响,药液接触土壤后钝化,正常使用技术情况下,不影响土壤中的种子萌芽和出苗,对植物地下根茎基本无破坏作用。用于防除非耕地多种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和面罩或眼镜等。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5.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7.避免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无面部和皮肤防护时,可引起手指甲变形、鼻出血;误服,有致死性。开始口、咽部立即有烧灼感,恶心、呕吐、胃疼 、胸闷,呼吸时伴有泡沫。
2、急救:无特殊解毒剂。催吐,活性炭调水让病人喝下。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