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卵孵化盛期或幼虫期兑水均匀喷雾,要保证植株叶片正反两面细致均匀喷雾。2、在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在植物表面渗透性较好,附着力较好,较耐雨水冲刷,使用后药剂有效渗入植物叶片形成二次杀虫高峰,虫卵兼杀,持效期较长。对水稻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及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洗净手部、脸部及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位。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不慎溅入眼睛、皮肤后,应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如吸入,立即脱离现场转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无特殊解毒剂,若发生中毒,立即催吐,请医生对症用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