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内吸传导型苗前除草剂。根吸收为主,茎叶吸收很少,传导到植物分生组织及叶部,干扰光合作用,使杂草致死。在土壤中可被微生物分解,残效期视用药剂量、土壤质地等因素影响。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在开启农药包装、称量配制等操作时建议佩戴防尘口罩,戴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2.泄漏处置方法:泄漏或遗洒,用砂土吸收;污染地面再撒上石灰,用大量水冲洗泄漏污染区,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
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管理,不能作他用或随意丢弃。
4.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灭火剂:泡沫、干粉、砂土、二氧化碳。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产品对眼睛、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避免眼睛、皮肤接触药品,溅到眼睛、皮肤上及时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治疗.若误服应在病人清醒时立即催吐并携带此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建议用吐根糖浆诱吐,呕吐停止后服用活性炭及山梨醇导泻,无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于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热源。专人保管,置于儿童和其他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包装密封。防止受潮和雨淋。防止阳光曝晒。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工原料分开存放。操作现场不得吸烟、饮水、进食。搬运时轻装轻卸,保持包装完整,防止洒漏。分装和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