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产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可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本品是传导性苗后茎叶处理剂,可由杂草叶片快速吸收,作用于杂草生长点,刺激生长点细胞过度分裂,耗尽营养最终导致杂草死亡。 |
注意事项 | 1、开启本品包装时应戴防护手套、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以免吸入粉
层。被本品污染的包装和废弃物必须集中在一个 通风,和远离人群、牲
畜、住宅和作物的地方并掩埋在不可能污染水井和水源的地方。因本品为
除草剂,故其包装不能焚烧,因燃烧时产生的烟雾有可能对作物造成药害。
对破损的非可燃性容器,必须冲洗干净或砸碎,锤扁和掩埋。2、万一着
火,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
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 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灭火
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3、万一泄漏,应隔离泄漏
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人员戴好防毒面 具,穿化学防护
服,不要直接接触泄露物,小心扫起置于袋中并转移至安全场所,用水
刷洗泄露污染区,洗涤废液排入废水系统。4、本品对鱼类有毒,应避免
流入湖泊、河流、鱼塘等水域中。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
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避免
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严重刺激、造成角膜损伤等,应避免接触眼睛、粘膜或伤口等。2、误服:如误食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勿引吐。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3、眼睛接触:用大量流动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如佩戴隐形眼镜,冲洗5分钟后除去眼睛继续清洗至少15分钟。如症状持续、就医。4、皮肤沾附:用清水及肥皂干洗。5、误吸:将病人转移到空气清新的地方,若症状持续、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管,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
的仓库中,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混放;运输时要防潮防
晒;远离热源或火源;装卸时禁止说笑打闹,禁止吃、喝、抽烟。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