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建议在玉米3-5叶期,杂草2-5叶期采用茎叶喷雾处理,本品为苗后早期除草剂,应尽量较早用药,除草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玉米田茎叶处理除草剂,由三种不同作用机制的除草剂混配而成。可有效防除玉米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蔬菜、大豆、桃树、小麦、水稻等对本品敏感;
[5]与其它作物间作、混种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可用吐根糖浆诱吐,呕吐停止后服用活性炭及山梨醇导泻。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防止倒置,注意防雨防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