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最佳施用时期在水稻移栽后5-7天,杂草2-3叶期;
2)施药前排干田水,药后1天回水,并保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类选择性内吸传导型土壤处理除草剂,可被杂草的根部和幼芽吸收,特别是幼芽吸收后转移到植物体内,对生长点有很强的抑制作用。本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田中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漏水田和不平整的田块不宜使用;
2、施药时应穿长靴、戴手套、眼镜、口罩等防护用具。不能饮水、
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
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
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应立即饮用大量温开水并催吐,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