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水稻移栽前3~7天,稻田灌水整平后呈泥水或清水状态时每亩兑水20~30千克水或每亩兑3~7千克沙土( |
产品性能 | 本剂是由除草机理不同的两种除草剂丙炔噁草酮和丁草胺复配而成的水田芽前
(期)除草剂。施用后其有效成分可在水面沉入土壤表层,形成封闭药膜,从而
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具有除草主动保险、杀草广谱,持效期较长,对抗
磺酰脲类靶标杂草防效优异等特点。稻田中绝大多数一年生杂草可用本剂防除。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推荐的施用技术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2、移栽时勿将稻苗淹没在施用本剂的稻田水中,以免产生药害。3、本剂对水生藻类和鱼高毒。残夜或清洗液不得污染水源、沟渠和鱼塘。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峰等天敌放飞去禁用。4、施用时应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时不得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6、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药液溅到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如溅到眼内,应用足量的清水冲洗20分钟;如吸人立即漱口。
2、切忌吞服,如吞服,尽快携此标签立即去医院诊治。采用吐根糖浆诱吐,保证呼吸道畅通,服用医用活性炭吸附剂。本剂无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剂应原装瓶贮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贮存温度宜在0~30℃。
2远离种子、饲料、饮水、火及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3运输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暴晒、淋雨、挤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