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均匀茎叶喷雾。
2.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的作物田。
3.大风天或预计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非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在光合作用过程中形成过氧化物,破坏细胞膜和细胞质。可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施药地块5天之内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
3)切勿使用手动超低量喷雾器或弥雾式喷雾器。
4)使用本品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鸟类有毒,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对家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赤眼蜂有风险,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7)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8)禁止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有刺激作用。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以及口和咽喉部疼痛。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