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最佳施药时期,稗草2-3叶期,草龄大时应使用登记核准剂量的高限用药量。施药前排干用水,使杂草茎叶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芳氧基苯氧丙酸类内吸传导型选择性除草剂,用于水稻插秧田茎叶处理,主要防除各种稗草、千金子、马唐、狗尾草、牛筋草、看麦娘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对莎草科杂草和阔叶杂草无效。推荐剂量下使用,对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1.避免在中午高温时施药,干燥情况可使用登记核准剂量的高剂量。 2.施药时要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禾本科作物上,避免产生药害。
3.用药时应身着防护服、防水手套、靴袜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4.本产品对鱼等水生物有毒,药液和清洗药械的废液及容器不能进入河流、池塘、鱼塘。避免污染水源。废弃物须洗净后焚烧或埋于地下,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6.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 7.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如有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连续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有药液沾污皮肤,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如有误服,不要自行催吐,如病人不清醒或痉挛时,绝对不能喂食东西,立即带标签就医。无特效解毒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储藏、运输和使用时,远离火源或热源,保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不得与食物、饮品、饲料、种子、化肥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