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低龄若虫发生高峰初期开始喷药,兑水均匀喷药,隔10-15天再喷一次,连喷2次; 2、喷雾须均匀 |
产品性能 | 吡虫啉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神经系统,作用迅速,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驱避作用。对刺吸式害虫如水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等,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完毕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专业企业回收处理。不可他用。 5、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6、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无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混合贮运。运输中不可碰撞,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