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移栽前2-3天,稻田灌水耙平呈泥水或清水状态时,将亩用药剂量倒入甩
施瓶中,手持甩施瓶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移栽水稻田选择性芽期除草剂,直接甩施于水稻田水层中,其有效成分在水中迅速扩散后沉入土壤表层,有效地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能有效防除稗草、异型莎草、鸭舌草、陌上菜、三棱草、鲤肠等杂草,杀草谱广,持效期长,对水稻生长安全性高。 |
注意事项 | 1、为了使用作物安全,请严格按照推荐使用技术均匀施药,不得超范围
用药。
2、水稻田采用喷雾器甩喷施药时,应于水稻移栽前2-3天,每亩兑水5升
以上,均匀甩喷施药。
3、该产品对鱼类、溞类中毒,对藻类高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
体施药。施药后水体不可直接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
水域清洗施药器械。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
用。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
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粘膜有轻微刺激作用。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
毒药。如不慎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
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触及皮肤可用肥皂洗净,若误食立即携此
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催吐、洗胃。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
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