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每亩用本品100-150克兑水30公斤稀释均匀后喷雾,喷雾时一定要均匀。
2.本品为非选择性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2甲4氯钠和草甘膦铵盐的复配而成的除草剂。其中2甲4氯钠为苯氧乙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而草甘膦铵盐则是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强,本品主要用于非耕地杂草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豆科和百合科一些植物对草甘膦的抗性较强,上述杂草密度大时,可用推荐剂量上限。
2、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操作人员要穿防护服,戴防护口罩、手套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操作结束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清洗手、脸等祼露皮肤和衣物。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本品对家禽及牲畜有害,施药后3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4、药液在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本药剂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成片干枯,应注意防治火灾发生。
6、施药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药器械使用后应立即清洗干净,同时不要污染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如皮肤和眼睛接触本品时,就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请携带此标签至医院治疗;如误服,对清醒者催吐,然后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装卸时应小心轻放,避免碰撞、踩踏;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