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为水稻稻飞虱发生始盛期,施药2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药效。
2.大风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氯代烟碱类内吸性杀虫剂,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接合后膜,通过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结合,干扰昆虫神经系统正常传导,引起神经通道的阻塞,造成乙酰胆碱的大量积累,从而使昆虫异常兴奋,全身痉挛、麻痹而死。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产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家蚕、赤眼蜂毒性高,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动物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