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噁草酮和丁草胺复配而成的芽前除草剂,用于水稻移栽田,药剂通过杂草幼芽、根、茎的吸收进入杂草体内积累在旺盛部位,抑制生长,致使杂草组织腐烂死亡,有效防除一年生杂草,持效期适中。 |
注意事项 | 1.如用药后遇暴雨要及时排水。2.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避免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 田块宜平整,田块不平有积水易产生药害。 4. 使用时应注意避免对临近作物的飘移药害,本剂不宜在黄瓜、小麦、菠菜、韭菜、谷子、高粱上使用。5.施药时不要吸烟或饮食,避免与眼睛和皮肤接触,注意穿戴防护用品。6.剩余的药液和施药后冲洗器械的水不得污染水源和鱼塘。7.本品对赤眼蜂有极高风险性,施药应避免对其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8.使用后空袋、瓶应妥善处理,切勿随意丢弃或作它用。9.孕妇和哺乳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眼睛、皮肤溅入药液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误服本制剂,尽快携标签就医。本品无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食具、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